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19年冬早蔬菜产业扶持补助办法》的通知

来源:优游ub8     发布日期:2024-04-29 04:13:57

  原标题: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19年冬早蔬菜产业扶持补助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委各部委办局,自治县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业和事业单位,省、市驻景各单位: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19年冬早蔬菜产业扶持补助办法》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切实抓好2019年冬早蔬菜生产工作,通过扶持经营主体提高全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全面完成全县冬早蔬菜种植的目标任务,逐步提升景谷冬早蔬菜种植的整体效益,确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区建档立卡户收入稳定增长,助推全县产业脱贫,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制订本办法。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机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学技术创新为支撑,依托全县资源优势,大力培植蔬菜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逐步的提升蔬菜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和信息化水平,努力构建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的蔬菜产业体系,打造“景谷蔬菜”核心竞争力和产业品牌形象。同时,继续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成效,提高产业高质量发展整体效益,增加农户经济收入,为景谷乡村振兴打下坚实的基础。

  2019年度全县计划完成冬早蔬菜种植6万亩,预计产量5.95万吨,预计产值1.8亿元。其中,完成“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建档立卡户”模式订单示范样板种植2.5万亩,主要进行无筋豆、辣椒、马铃薯、荷兰豆、紫薯等蔬菜种植。

  坚持把质量安全作为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为保障,慢慢地增加质量安全监管,严防问题蔬菜流入市场、摆上餐桌,提升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打造放心景谷蔬菜产品。凡景谷所产蔬菜当年在市级及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中出现农残超标的蔬菜基地,不得享受以下所有奖补政策。

  采取“政府搭台、企业牵头、合作社主办、农户主体”的链接模式,加大对县域企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使其形成合力,带动蔬菜产业稳步发展。通过建立起“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有效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家庭持续增收。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据补助政策、补助标准和范围等,合乎条件的经营主体根据真实的情况自愿申请,经审核符合补助条件的给予相应的扶持。同一年度同一农业经营主体同一补助类别不得重复申报享受财政性补助资金。

  对参与全县冬早蔬菜产业开发和蔬菜新品种试验、示范和推广的农业经营主体,按“先种后补”的原则,根据种植规模及相关指标给予相应的补助。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需项目全部完工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按标准给予相应的补助。进行“三品一标”品牌创建的按“先建后补”的原则,项目经过认定后按标准给予相应的补助。

  带动当地蔬菜生产发展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和蔬菜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

  冬早蔬菜种植、蔬菜冷藏保鲜库建设、冷藏运输车配置、“三品一标”品牌创建和技术培养和训练及标牌制作、科研院所合作。

  1.带动农户种植冬早蔬菜面积达到200亩及以上的农业企业;带动农户种植冬早蔬菜面积达到100亩及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流转土地种植冬早蔬菜30亩及以上的种植大户。农业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带动农户种植蔬菜户中需有20%及以上的建档立卡户参与。注:申请全县冬早蔬菜补助的企业、合作社、大户在达到以上种植规模的同时,要求尽职尽责管护好大田生产,确保(遭受不可抗逆的自然灾害除外)达到增收增效,方可申报补助。其中,要求豆类亩均产量达1200公斤及以上(商品豆)、亩均产值达3000元及以上;马铃薯亩均产量2000公斤及以上(商品鲜薯)、亩均产值达3000元及以上,紫薯亩均产量1500公斤及上(商品鲜薯)、亩均产值达2000元及以上(新试验推广品种);辣椒类亩均产量1500公斤及上(商品鲜椒)、亩均产值达3000元及以上。特别说明:跨乡镇种植发展冬早蔬菜的企业、合作社、大户,以同一品种全县平均亩均产量和产值测算。(其他纳入蔬菜品种参照测算执行)

  2.设置增产补助。为确保全县冬蔬菜高质量完成,达到面积、产量、效益等协调增长,企业、合作社、大户及农民增收的多赢发展格局,全县2019年冬早蔬菜补助设立“增产补助”。根据上述申报条件1中的蔬菜品种亩均单产指标,每增产1公斤补助0.2元,增产补助由企业、合作社申请,100%用于申请补助的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种植大户、带头人、示范户的鼓励补助。

  3.设置科研院所合作补助。鼓励企业、合作社、大户等经营主体积极与省农科院、省农业大学等技术科研单位合作发展,每个实际签订合作协议,并指导产生增效显著的,每个经营主体补助3万元(只支持用于协作科研院所科研推广相关工作)。

  4.农业企业或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必须与县内项目实施相关村民委员会签订利益联结合同,村委会要积极努力配合企业、合作社做好宣传动员、统计面积、技术培养和训练、产品收购、矛盾调处等工作,督促群众落实技术措施,履行合同。经营主体根据村民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业绩,给予村民委员会每亩60元补助(以实际种植收获产量达标面积为测算依据),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注:本项补助归类于申报条件1中进行测算,即包含在每亩300元补助中。

  5.农业企业或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必须与菜农签订蔬菜明细收购合同,并按合同全部收购菜农所产蔬菜。要求企业、合作社自律诚信,管护经营好与本经营主体有直接利益联结的产业及产品,严禁超利益联结范围抢收农产品,扰乱全县农产品市场秩序,如发生类似行为,将归类全县“扫黑治乱”进行严肃处理。

  6.农业企业或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对菜农提供全面技术上的支持并按当地农资市场行情报价预购赊销农用物资给菜农。

  1.经营主体带动补助。带动农户种植露地蔬菜面积达到一定的要求并符合其他条件的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每亩补助300元(包括村委会利益联结补助60元/亩)。种植冬早蔬菜3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每亩补助300元。

  2.增产补助。超过申报条件1中的蔬菜品种亩均单产指标的,每增产1公斤补助0.2元。

  3.冷链物流建设补助。新建果蔬冷藏保鲜库建设按200元/m³进行补助,购置冷藏运输工具按不高于投资额20%给予补助。

  4.蔬菜品牌创建补助。对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当年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蔬菜经营主体,在有效期内一次性补助:无公害农产品3000元/个、绿色食品5000元/个、有机食品20000元/个、地理标志农产品20000元/个。

  6.科研院所合作补助。鼓励企业、合作社、大户等经营主体积极与省农科院、省农业大学等技术科研单位合作发展,每个实际签订合作协议,并指导产生增效显著的,每个经营主体补助3万元(只支持用于协作科研院所科研推广相关工作)。

  补助资金只能用于所申请补助的蔬菜品种发展相关的技术培养和训练、物资购置、器械配备、科研合作以及村民委员会利益联结补助等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列支,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车辆购置等不相关投入。

  2019年全县冬早蔬菜种植补助资金全部由县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产业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中列支。

  项目概算总投资3630万元,其中:投入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090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30%;业主自筹资金2540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70%。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构成如下:

  补助通过建立起“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建档立卡户”模式并带动农户种植培养面积200亩及以上的农业企业、带动农户种植培养面积100亩及以上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和种植大户,概算总补助面积25000亩,平均每亩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合计投资1200元,总投资25000亩×1200元/亩=3000万元,每亩补助300元,占投资概算的25%概算,总补助金额25000亩×300元/亩=750万元(包括村委会落实面积等履行合同的利益联结补助60元/亩)。

  以全县25000亩样板亩均增产300公斤进行测算,共需补助资金=25000亩×300公斤/亩×0.2元/公斤=150万元。

  2019年建设果蔬冷藏保鲜库5000m³,每立方米投资600元,预计总投资5000m³×600元/m³=300万元,其中补助按总投资30%概算为90万元;冷藏运输车购置预算100万元,按不高于购置费的20%给予补助,概算补助20万元,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总计概算补助110万元。

  2019年蔬菜品牌创建概算总投资25万元,概算补助7万元,占概算总投资的28%。其中,每个无公害产成品认证补助3000元,概算补助10个;每个绿色食品认证补助5000元,概算补助4个;每个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补助20000元,概算补助1个;有机食品认证暂不纳入补助计划;概算总补助金额3000元/个×10个+5000元/个×4个+20000元=7万元。

  项目计划总投资25万元,其中:投入财政专项补助资金25万元,占概算总投资的100%。

  (1)技术培养和训练概算:蔬菜种植管理技术培养和训练计划培训2500人,每人培训费80元,概算补助2500人×80元/人=20万元。

  (2)标牌制作概算:每个乡(镇)概算一个标牌,每个制作安装费5000元,10个×5000元/个=5万元。

  以10家企业、合作社、大户等经营主体签订合作协议,并指导产生增效显著进行测算,共需补助资金=10家×30000元/家=30万元。

  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申报种植培养面积补助的需在蔬菜采收结束前30天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填写《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蔬菜种植培养面积补助申报表》,并提供分村、分户种植培养面积统计表、蔬菜收购合同、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协议等有关的资料进行申报;申报增产补助的需要提供种植面积证明材料、交售及收(付)款单据等,由企业、合作社申请,100%用于群众中种植大户、带头人、示范户的鼓励补助;申报冷链物流建设补助的需在项目全部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提供项目验收报告等资料,申报蔬菜品牌创建补助的提供认定证书做申报。

  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报表后,交由相关村民委员会组织实地认定蔬菜种植户名单、种植地块、种植培养面积。并对认定结果在村委会进行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收到村委会认定表后,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核实确认补助名单、补助面积、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后,编制补助发放表,并对核实结果进行张榜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以文件形式将补助汇总表报送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和自治县财政局。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须在项目全部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提供项目验收报告给乡(镇)审核;购买冷藏运输车的提供购置发票给乡(镇)审核。

  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收到乡(镇)申报文件后组织相关部门到各乡(镇)进行抽验复核审定后,与自治县财政局联合行文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

  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自治县财政局按补助金额将资金发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账户,再由乡(镇)人民政府通过“一卡通”发放给种植大户;增产补助拟通过企业、合作社根据种植培养面积、产量、产值、诚信等择优进行补助;属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其开设对公账户,并将补助发放表(加盖公章)报自治县农业科技局和自治县财政局存档。

  为切实加强对冬早蔬菜种植工作的领导,自治县人民政府成立2019年冬早蔬菜种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冬早蔬菜产业发展的安排部署,整合发展补助资金,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配合,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乡(镇)为落实主体,负责实施具体建设任务。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制定冬早蔬菜种植实施方案及各类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加强技术培训、质量监测、冷藏库建设等工作。自治县财政局、自治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产业组:负责协调落实建设及补助资金。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冷链物流规划建设,确保果蔬冷库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农业企业蔬菜加工厂房建设、果蔬冷库建设用地协调。自治县水务局:负责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业生产用水专用管道建设,确保蔬菜基地建设用水、生产供水、发展滴灌等工作,并建立对蔬菜基地水价补贴机制,着力解决蔬菜生产水费优惠政策。普洱景谷供电局:负责架设专线,确保蔬菜基地建设和冷库生产用电,保证电力供应。自治县气象局:负责对蔬菜种植农户免费提供气象服务。各涉及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形成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共同发展冬早蔬菜产业。

  1.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把冬早蔬菜种植工作摆在当前农业生产工作中突出的位置,及时成立领导小组,采取强力措施,狠抓冬早蔬菜种植各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对辖区内的冬早蔬菜种植情况建立档案,进行日常种植情况监督,如实发放冬早蔬菜种植补助。自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要牵头组织自治县财政局、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自治县纪委监委、自治县审计局等部门进行督查,对弄虚作假套取冬早蔬菜补助资金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强化宣传动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景谷发展冬早蔬菜种植有利的自然条件、区位优势、市场前景、优惠政策等为宣传内容,按照全县农业主导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认真制定本乡(镇)冬早蔬菜种植实施方案,分解阶段工作任务,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动员群众,切实落实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品种和面积。特别是要动员有劳动力的建档立卡户参与到蔬菜产业开发中,以增加经济收入。

  3.强化示范建设。各乡(镇)抓好示范样板建设,以点带面,通过示范基地的集成综合技术运用,发挥示范点核心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产业的不断发展。

  4.规范物资投入。根据全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总体部署,积极开展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要求各乡(镇)在抓项目推进的同时,做好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物资投入品监管,促进使用良种、有机肥替代化肥、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可降解膜使用等技术措施推广全面到位,确定保证产品安全无公害。在种、肥、药、膜的使用上要求做到“4411”,即“4个选择”“4个不用或少用”“1个杜绝”“1个做好”,具体为:选择使用良种,不用假冒伪劣种;选择使用优质有机肥,不用或少用化肥;选择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不用或少用蔬菜生产上允许使用的化学农药,杜绝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类农药;选择使用可降解农膜,使用不可降解农膜时,要求做好残膜回收处理。

  5.强化技术指导。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病虫害测报与防治、栽培技术指导和培训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努力提高科技入户率和技术到位率,大力引导农民采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产地环境监视测定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确保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

  6.强化产销服务。积极鼓励农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农村专业合作社、经济能人和种植大户参与冬早蔬菜种植、销售,尤其是做好冬早蔬菜产品的加工,提高附加值。充分的利用省市农业信息网、电子商务平台和“走出去” 、“请进来”、产品推介等多种形式,积极推销冬早蔬菜农产品,开拓销售渠道,力争销得出,卖好价,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7.强化督查检查。提高冬早蔬菜种植项目在年度绩效考评工作中所占的分数比例,自治县委、自治县人民政府组成秋冬蔬菜种植开发生产督查组,每个季度对各乡(镇)冬早蔬菜种植开发种植情况做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通报结果作为全年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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