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布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实在性、精确性和完好性依法承当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确保季度陈说内容的实在、精确、完好,不存在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并承当单个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管帐工作负责人及管帐组织负责人(管帐主管人员)确保季度陈说中财务报表信息的实在、精确、完好。
将《揭露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发表解释性布告第1号逐个非经常性损益》中罗列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状况阐明
本期发生同一操控下企业兼并的,被兼并方在兼并前完成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兼并方完成的净利润为: 0 元。
(二)2021年起初次履行新租借原则调整初次履行当年年头财务报表相关状况
财政部于 2018 年发布了《企业管帐原则第 21 号-租借》(财会 2018[35]号),本公司自 2021年 1 月 1 日起履行上述新租借原则,并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作出调整。将合同未到期的房租费确以为使用权财物150.66万元,将对应的未付出房租费确以为租借负债78.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