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实物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和重分类_2023年注会会计重要考点

来源:优游ub8     发布日期:2024-04-29 08:58:21

  会计科目第十三章的学习,考生们迎来了很重要的一个章节!第十三章在考试中可能以各类题型进行考核,考生应该提起重视,多加注意!以下为该章节部分知识点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知识点,点击下方推荐阅读,可获取更多!

  企业应该依据其管理金融实物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实物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实物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企业管理金融实物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企业如何管理其金融实物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企业所管理金融实物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实物资产还是两者兼有。企业应当在金融实物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实物资产的业务模式,而不必按照单个金融实物资产逐项确定业务模式。

  企业管理金融实物资产的业务模式,应当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实物资产来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应当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得以按照合理预期不会发生的情形为基础确定。

  集团及各子公司应该依据各自的真实的情况确定其管理金融实物资产的业务模式。对于同一金融实物资产组合,集团和子公司对其管理该组合的业务模式的判断通常一致。

  在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下,企业管理金融实物资产旨在通过在金融实物资产存续期内收取合同付款来实现现金流量,而不是通过持有并出售金融实物资产产生整体回报。即使企业在金融实物资产的信用风险增加时为减少信用损失而将其出售,金融实物资产的业务模式仍然可能是以收取合同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

  如果企业能够解释出售的原因并且证明出售并不反映业务模式的改变,出售频率或者出售价值在特定时期内增加不一定与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相矛盾。

  不能仅因存在出售情况或者出售超过特殊的比例而认为管理该金融实物资产的业务模式不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在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实物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下,企业的关键管理人员认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实物资产对于实现其管理目标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例如,企业的目标是管理日常流动性需求同时维持特定的收益率,或将金融实物资产的存续期与相关负债的存续期进行匹配。

  如果企业管理金融实物资产的业务模式,不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也不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金融实物资产来实现其目标,该金融实物资产应当分类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实物资产。

  金融实物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指金融工具合同约定的、反映相关金融资产经济特征的现金流量属性,企业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实物资产,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应当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相关金融实物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的特征)。本金是指金融实物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市价,本金金额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在金融实物资产的存续期内发生变动;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

  将“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本身不会导致相关金融实物资产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利率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00基点”的贷款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利率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上浮动10%”的贷款,则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上浮10%存在杠杠效应,即随着基准利率的上升,真实利率的上升幅度将大于基准利率的上升幅度,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

  1.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1)企业管理该金融实物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实物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例如,银行向企业客户发放的固定利率的贷款,在无另外的特殊安排的情况下,贷款的合同现金流量正常的情况下可能符合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支付的要求。如果银行管理该贷款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该贷款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再如,普通债券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到期收回本金及按约定利率在合同期间按时收取固定或浮动利息的权利。在无另外的特殊安排的情况下,普通债券通常可能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若企业管理该债券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该债券可以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又如,企业正常商业往来形成的具有一定信用期限的应收账款,若企业拟根据应收账款的合同现金流量收取现金,且不打算提前处置应收账款,则该应收账款可以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

  企业一般应当设置“贷款”、“应收账款”、“债权投资”等科目核算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实物资产:

  (1)企业管理该金融实物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实物资产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例如,甲企业在销售中通常会给予客户一定期间的信用期。为了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甲企业与银行签订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总协议,银行向甲企业一次性授信10亿元人民币,甲公司能够在需要时随时向银行出售应收账款。历史上甲企业频繁向银行出售应收账款,且出售金额重大,上述出售满足终止确认的规定。

  本例中,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符合“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实物资产为目标”,且该应收账款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因此应当分类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满足流动性需求、出售债券投资用于在建工程等,属于“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的业务模式。企业应当设置“其他债权投资”科目核算分类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实物资产。

  3.按照上述1和2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实物资产之外的金融实物资产,企业应当将其分类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例如,企业常见的下列投资产品通常应当分类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实物资产:股票、基金、可转换债券。

  此外,在初始确认时,若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公司能够将金融实物资产指定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实物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应收账款视管理金融实物资产的业务模式不同,可能分类为任何一类金融实物资产。企业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实物资产”科目核算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实物资产。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实物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同时符合:①企业管理该金融实物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实物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同时符合:①企业管理该金融实物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实物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实物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权益工具投资一般不符合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待征,因此应当分类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实物资产。然而在初始确认时,公司能够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实物资产,并依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企业投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或者非上市公司股权的,都可能属于这种情形。

  实务中,优先股协议条款较为复杂,往往存在嵌入衍生条款以及固定股息率的强制分红、强制赎回等条款,导致从发行方角度优先股并非整体满足权益工具定义,相应地从投资方角度不满足指定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实物资产的条件。(1)关于“非交易性”和“权益工具投资”的界定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表明企业持有该金融实物资产或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②相关金融实物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说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组合中有某个组成项目持有的期限稍长也不受影响。

  ③相关金融实物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例如,未作为套期工具的利率互换或外汇期权。

  此处权益工具投资中的“权益工具”,是指对于工具发行方来说,满足本章中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

  (2)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是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特殊金融工具(包括可回售工具和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本身并不符合本章第三节权益工具的定义,因此从投资方的角度也就不符合指定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实物资产的条件。

  (3)企业持有的符合(银保监办发(2019)204号)定义的结构性存款,通常应当分类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时,企业可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将其指定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实物资产,其公允市价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除了获得的股利(明确代表投资所需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损益。当金融实物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非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实物资产的,该金融实物资产应当分类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实物资产,不得指定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一)除下列各项外,企业应当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1.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实物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对这一类金融负债,企业应当按照本章第五节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合并中,企业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非同一控制下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负债的,通过“交易性金融负债”核算。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公司能够将一项金融实物资产、一项金融负债或者一组金融工具(金融实物资产、金融负债或者金融实物资产及负债)指定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实物资产或金融负债,但该指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该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根据准则规定,有些金融实物资产被分类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与之直接相关的金融负债却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因此导致会计错配。如果将以上金融负债直接指定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那么这种会计错配就能够消除。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市价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实物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来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文知识点内容根据张志凤老师《轻一高效基础班》整理,张志凤老师主编的《轻松过关®一》与课程内容同步,以下为《轻一》试读内容,点击图片试读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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